青海省基层供销社突出合作,注重服务,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产增收,成为农民致富的好帮手。
近年来,青海省供销社把基层组织恢复建设作为深化综合改革、增强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从财政扶持资金、政策指导等方面引导基层社为农服务。各地通过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同建,逐步使基层供销社总数达213家,覆盖全省56.7%的乡镇,村级综合服务社达889家,覆盖全省22%的行政村,全系统领办、兴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达1681家。
覆盖广泛的基层组织强化合作经济属性,因地制宜服务“三农”。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多林、东峡两家基层供销社吸纳当地农民专业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家庭农场,构建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体系,扩大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海东市平安区供销社引导成立的平安硒乡红果蔬产业联合会,目前有个人和团体社员80个,示范引领大棚156栋,露天种植200公顷,为周边农民无偿育苗120万株,为巴藏沟乡18户共36名贫困户入股分红,年人均分红3.72万元。
同时,一些基层社拓展土地托管、资金互助合作、电子商务等服务农民增收的渠道。门源回族自治县供销社北山兴源农工贸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全县8个乡镇36个行政村开展土地托管服务3766.67公顷。化隆回族自治县扎巴供销社吸纳当地农户,创建资金互助合作社,至今累计为当地191户农民提供生产资料购置、农副产品购销等急需的小额资金330余万元,使户均年增收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