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举办首期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 植保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 培训班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8  浏览次数:336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核心提示:供销职鉴〔2023〕14号关于举办首期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植保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植保无人机驾驶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供销合作社行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有效人力资源支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中

供销职鉴〔202314



关于举办首期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
植保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

培训班的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植保无人机驾驶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供销合作社行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有效人力资源支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联合北京市朝阳区华夏数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定于7月下旬在北京举办首期全国供销合作社行业植保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1.无人机驾驶员基本要求(职业道德与基础知识等);

2.无人机手动模式模拟操作(仿真);

3.植保无人机安全驾驶与个人防护;

4.植保无人机的实践与发展;

5.植保无人机实操训练;

6.农药及肥料使用指南。

本次培训采用网络学习和面授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其中,网络理论培训,学员在报名成功后即可登录无人机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基础知识学习(53学时);面授培训需学员前往延庆无人机创新基地进行专业理论学习和飞行实践(共计6天)。

二、培训对象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请报名: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4.军队及武警部队退役的下士士官,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供销合作社行业从事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收费

(一)培训时间

线上培训:20237月下旬在线自主学习。

线下培训:20237月下旬,培训5天,考试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中关村e谷延庆无人机创新基地(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西康路26号)。

(三)培训收费

培训费:3900元(包含学习费、资料费、场地费、考试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报名方式和提交材料

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和评价机构协助做好本地区参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于2023720日前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评价处电子邮箱,待审核通过后,携带纸质资料参训。

参训人员需提供《供销合作社行业专业技术认定植保无人机驾驶员(四级)申报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从业证明及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3张(背后注明姓名)。

联 系 人:刘梦雪、王雅倩、陈万里、梁生明

联系电话:01063611269636112706361127163611266

电子邮箱:coop666@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3号楼

邮    编:100071

五、其他事项

按规定参加培训者,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证书,考核合格者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植保无人机驾驶员行业专业技术证书”。

 

附件:供销合作社行业专业技术认定植保无人机驾驶员(四级)申报表

 

  附件》》原通知文件下载:

      2023年植保无人机驾驶员培训班通知.pdf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