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要闻综合 » 正文

水利部印发通知确定七省份为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

发布日期:2022-08-3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浩  浏览次数:267
核心提示:人民日报北京8月28日电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7个省份作为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通知》强调,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要锚定“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国家水网建设目标,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

人民日报北京8月28日电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辽宁、浙江、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7个省份作为第一批省级水网先导区。

《通知》强调,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要锚定“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的国家水网建设目标,立足流域整体和水资源空间均衡配置,按照国家水网和区域水网总体布局,统筹谋划省级水网“纲、目、结”,进一步优化省级水网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互联互通、联调联控的网络格局,不断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通知》从加快实施省级水网骨干工程建设、开展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先行先试、创新水网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省级层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等方面,对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力争用3至5年时间,先导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创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先导区示范引领作用。(记者王浩)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