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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让人民群众放心买年货安心过大年

发布日期:2023-01-20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294
核心提示:民以食为天。随着新春佳节临近,不论是阖家团聚,还是就地过年,“吃”都是热门话题之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关键。如何让老百姓吃得安心、吃得尽兴始终是一件头等大事。春节期间是食用农产品比较集中的消费时段,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易发时期。为保障春节期间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进入2023年1月,全国各地就行动起来,早安排、早部署,聚焦重

民以食为天。随着新春佳节临近,不论是阖家团聚,还是就地过年,“吃”都是热门话题之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和关键。如何让老百姓吃得安心、吃得尽兴始终是一件头等大事。

春节期间是食用农产品比较集中的消费时段,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易发时期。为保障春节期间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进入2023年1月,全国各地就行动起来,早安排、早部署,聚焦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大农产品监管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春节期间消费得舒心、吃得放心。

深入一线开展执法“亮剑”

“您好,请把水池里养殖的鱼随机拿给我们几条,我们将进行抽样检测。”

在江苏省东海县的一家水产养殖场,工作人员正在热火朝天地进行清塘捕鱼,这些捕捞上来的鱼将在节前大量上市。在执法监察员的监督下,第三方检测机构采样员现场对鱼进行了采样,并拿到实验室进行解剖。执法监察员对记者介绍,采样员对这些样品的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后,会让养殖户签字确认,然后分装并贴上封条,送到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样品安全可追溯。

江苏省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在春节前已连续有针对性地抽检种植业类产品220批次,畜禽(肉、蛋)产品10批次,水产品90批次,合格率达99.8%,有效保障了“舌尖上的安全”。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22年12月以来,江苏全省着力加大抽样检测力度。针对“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品种,开展草莓、韭菜、芹菜、禽蛋、鳊鱼、乌鳢等专项监测。“在元旦前后,我们对上市前产品速测6.86万批次,定量抽检3200多批次。对问题产品及时跟进监督抽查,严把产地准出关,确保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该负责人说。

在广西南宁,监督抽查人员正将半小时前刚收集的样品进行现场打浆置样。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安监科工作人员韦悦妮告诉记者,此次抽查采取的是“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计划及抽查结果。

据介绍,依托“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从监管名录库中抽取南宁市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东盟区等县区的33个沃柑和韭菜生产主体为受检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6名执法队员作为检查人员。“我们将对抽查样品、生产记录、农资仓库、生产基地进行全方位检查。33个受检主体的检查结果将录入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于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受检主体依法处置。”韦悦妮介绍。

沃柑、金橘、砂糖橘、橙子等柑橘类水果是广西地方特色重点农产品,产量大、销量高,是春节期间喜闻乐见的畅销水果,对此,广西专门针对柑橘类水果开展专项抽检。广西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葛唯表示,截至2023年1月11日,广西已完成抽样1311批次,采样范围涉及百色、桂林、柳州、崇左、来宾、梧州等广西主要产区,涵盖种植基地、流通批发市场等,主要围绕柑橘类产品风险易发多发的丙溴磷等49项农药残留指标进行监测,已完成检验483批次,为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佳节、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新农安法护航“舌尖安全”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施行。新农安法进一步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实现了“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并且强化了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作为新农安法正式实施以来首个重大节庆,全国各地借助新农安法正式实施的“东风”,在抽查抽检的同时,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不仅强化了相关从业者的农产品安全意识,还向消费者普及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护航节日期间“舌尖上的安全”。

在四川成都,记者在地标式旅游地点宽巷子的街口看到,硕大的电子屏幕上“学法力行,守护安全”八个大字格外醒目,各式宣传展板、展台、手册吸引不少市民驻足停留。如何科学识别和安全食用鲜活水产品?空心菜是否有很多农药残留?杨梅应该如何科学储存?“这些科普知识不仅很有价值,可以提高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还让我们知道了新农安法已经正式实施,这下进菜市场买菜就更放心了。”正前往菜市场买菜的市民王先生笑着说。

在河南省商丘市,开展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时,商丘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对所有生产主体进行再提醒、再强调,告知其法定义务和违法后果,强化其质量安全意识。具体形式有: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普及农药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指导生产主体将新版禁限用农药名录或禁停用兽药名录张贴上墙,指导生产企业和合作社按照“用什么就检什么”的原则,加强农产品上市前自检自控,严防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

“我们在这段时间还着力加强开展技术培训,邀请专家线上授课,畅通咨询服务渠道,普及农药兽药安全使用知识,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实行按标生产。同时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从源头加强‘产出来’的安全。”商丘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天水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紧盯蔬菜生产重点区域,对甘谷县地理标志农产品“甘谷大葱”及根茎类、白菜类、叶菜类等重点产品开展抽检,并向生产者宣传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新禁限用农药名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及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和主体责任,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丁乐坤)

责任编辑:鲁建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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