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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乡村振兴!这项工作是供销社的强项

发布日期:2018-09-12  浏览次数:1822
核心提示: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部署,商务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作出安排。当前我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不紧密、不稳定问题突出,农产品虽产得出,但产不好、卖不掉、卖不好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民增收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部署,商务部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作出安排。

 

  当前我国农产品产销对接不紧密、不稳定问题突出,农产品虽产得出,但产不好、卖不掉、卖不好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民增收和乡村发展。

 

  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对于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缓解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而且可以发挥流通先导性作用,引导农业按照市场需求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促进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

 

  一直以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及农产品产销对接中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全年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农产品购进额超过1.44万亿元,全系统农业批发市场达到1475家,占全国农批市场的1/4。供销合作社的农批市场目前已遍布27个省份,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的网络布局。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供销合作社应如何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跟着中合小编一起看看这份文件中提出的工作要点。

 

 

搭建对接平台畅通产销对接渠道

《通知》提出,组织开展对接会、展览会、交易会、洽谈会、网上对接等各类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搭建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平台,组织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主体交流衔接。

 

 

发展农商互联构建产销稳定衔接机制

《通知》提出,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产销一体、股权合作等模式实现全面、深入、精准对接,在做好产品采购的同时,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仓储物流等投资项目的对接,发展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各类产销对接形式,引导农业生产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采用先进生产加工流通技术,打造产销稳定衔接、利益紧密联结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条,提高农民在农产品流通和加工环节的参与程度,让农民分享更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完善流通骨干网络夯实产销对接基础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的优势和功能,在产销信息搜集发布、产销对接合作、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农产品产后检测、清洗、分拣、预冷、烘干、定级、包装、标识、仓储、物流、营销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补上冷链物流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和错峰销售能力。加强农产品流通标准的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培育打造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合作社农产品品牌、贫困户农产品品牌,提升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水平。利用物联网、二维码、温度探测器等数据自动采集技术,推动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追溯衔接,逐步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保障农产品产销安全、高效对接。

 

 

培育农村电商新业态促进产销精准对接

《通知》要求,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构建农村产品上行通道。发挥电商平台大数据优势,形成交易品种、数量、价格和地区分布等产销信息大数据,把需求更加直接、快速、准确地反馈到生产端,缓解产销对接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发挥电商平台品牌塑造优势,依托各地地域文化、优势资源、特色产业,培育一批网红农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提升农产品价值,促进农民增收。

 

 

整合资源力量扶持贫困地区产销对接

《通知》提出,组织行业协会、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等各方力量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定点帮扶,整合市场资源力量,帮助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夯实产业基础,助力稳定脱贫。通过在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企业和电商平台设立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专档、销售专柜和电商扶贫频道等方式,建立贫困地区农产品出村的直通车。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拓展销售渠道。

 

相关部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包装、营销,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在集散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在产地建设农产品收集市场和仓储设施,在城市社区建设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管护。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总社《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强化现有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市场布局结构,以现代信息和冷链物流技术为支撑,不断完善市场的交易服务功能,提升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结合各地农产品特色和产业优势,以县级供销合作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组织主体,以服务当地农产品外销为目标,加强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和田头市场的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发挥系统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在标准化生产、保障供应、稳定价格、食品安全、绿色环保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树立供销合作社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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