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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教艳:解开心结,矛盾才能真正了结

发布日期:2023-11-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作者:陈钦祥 洪华菁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今年29岁的欧教艳是福建省福清市司法局江阴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也是福清市江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别看她个子小、年纪轻,工作起来可一点都不含糊,更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锐气。7年前,22岁的她大学毕业后考到福清市司法局,一直在基层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多年来,在矛盾纠纷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中,她逐步从一个刚出校门的新手,成

今年29岁的欧教艳是福建省福清市司法局江阴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也是福清市江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别看她个子小、年纪轻,工作起来可一点都不含糊,更有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锐气。

7年前,22岁的她大学毕业后考到福清市司法局,一直在基层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多年来,在矛盾纠纷调处、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中,她逐步从一个刚出校门的新手,成长为一名能说会调善沟通的多面手。

工作以来,欧教艳积极锻炼调解能力,学习法律知识,目前已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百余件,提供各类公共法律服务500多件次。2022年10月,她被福建省司法厅授予“2019—2021年全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称号。

欧教艳(左)指导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我愿做群众的‘解铃人’”

作为一名从外地考录到福清的年轻公务员,一开始到基层司法所工作的欧教艳是极不适应的。

刚到福清市司法局新厝司法所工作时,她要跨越的第一个难关就是语言。新厝镇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与福清市的交界处,在日常处理矛盾纠纷、解答群众咨询时,莆田方言与福清方言的轮番“轰炸”让欧教艳时常头疼不已。

熟悉语言、学习法律知识……从熟悉调处数据,到熟悉调处现场,再到参与调处工作,以勤学、勤问、勤参与的姿态,欧教艳向领导同事学、向优秀调解前辈学、向人民群众学,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锻炼调解本领,争取更好地服务群众。

2019年,因工作调整,欧教艳来到江阴司法所。“江阴镇因地处工业开发区,外来务工人员众多,涉工涉企的矛盾纠纷也多,面临的考验更是不小。”欧教艳说。

2019年11月中旬,辖区一工地工人林某在务工时发生意外身亡。针对林某的意外死亡纠纷,江阴镇调委会第一时间组织调解力量进行调处。该起纠纷由江阴镇调委会的金牌调解员庄春松负责,欧教艳协助参与调处。

“这也是我第一次参与复杂疑难的死亡纠纷调处。”欧教艳回忆说。

调解中,欧教艳发挥女性调解员优势,促使纠纷当事人放下心理戒备,以便更好地了解当事人的内心诉求,耐心疏导平复当事人的激动情绪。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这起纠纷得以调结。

作为一名年轻的调解员,如何搭建成长阶梯?欧教艳表示,她将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争取在更多更复杂的纠纷中独当一面,为更多群众排忧解难。

人民调解工作就是跟老百姓打交道,问题多、琐碎、具体。“我愿做群众的‘解铃人’!”在欧教艳的身上,可以看到她对调解工作的专注和激情,以及在基层实践中磨练成长的耐心和恒心。

“既要有爱心,又要用真心”

欧教艳大学本科学的是心理学专业,并考取了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如果说更有优势的话,就是在调解时把心理学知识运用得更为精准。”欧教艳坦言。

工作中,她尝试对社区矫正对象、人民调解当事人等进行心理辅导,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多渠道运用所学的心理健康知识和技巧开展工作。

2021年8月,在一起两名未成年人纠纷中,纠纷虽已调解成功,但双方父母都希望调解员能对两个孩子进行教育,让孩子们认识到错误行为的严重性。

欧教艳便主动承担起这一“任务”,利用司法所配备的心理咨询室及沙盘工具,为他们进行心理咨询,并且了解到两人因早年父母常在国外,作为留守儿童的他们内心无法排解孤独,更是极度渴望父母的陪伴,才误入歧途。

面对这种情形,欧教艳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积极与双方父母沟通,提出亲密关系培养建议。在调处矛盾纠纷之余,她帮助矛盾纠纷当事人追本溯源,解决矛盾的症结。这些让欧教艳觉得,自己的辛苦是值得的!

运用心理咨询的知识、方法,对于纠纷化解有着十分独特的作用。多年来,面对各种矛盾纠纷,她都能巧用心理学知识化解,在面对当事人时,她能时刻关注他们的心理变化,安抚他们的情绪,帮助他们理性看待问题,从而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调解纠纷时,要尊重双方当事人,既要明白一方的苦衷,又要理解另一方的难处。只有把他们心里的那口怨气顺出来、心结解开,矛盾才算真正解决。”欧教艳说,每当看到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心底的充实感、喜悦感便油然而生。

“调解纠纷,既要有爱心,也要用真心,还要有耐心、有公心。”她有着自己的“调解经”,“我将继续利用心理学知识,结合调解工作经验的积累,持续尝试做好矛盾纠纷当事人情绪的稳控工作,更好地为调解工作提供助力。”

“找到化解矛盾的‘平衡点’”

人民调解工作看似仅关系到矛盾当事人的个人小事,但若处置不当,很可能将小矛盾拖成大矛盾。欧教艳深知,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人民调解对于促进社会安定稳定有着重要作用。

2021年5月,江阴镇调委会受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因该起交通事故社会关注度高,如何快速、妥当调处该事故引发的赔偿及补偿纠纷对调解员是个重大考验。

江阴镇调委会第一时间成立对该起道路交通事故调处的工作小组,分析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调处的重点、难点,妥善调处矛盾纠纷。

调解中,欧教艳在稳住家属情绪的同时找准切入口、抓牢关键证据,运用案例说服法、换位思考法等多种调解方法,依法依规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和当事人反复沟通协调,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经过不懈努力,这起交通事故纠纷圆满解决。

“虽然没有鲜花与掌声,但每化解一起纠纷,都可能预防或制止大事的发生。”在欧教艳看来,作为一名调解员,应该将为人民谋安定的调解工作落实落细,加强服务理念,找到化解矛盾的“平衡点”,将“情、理、法”沁入人心,只有解开当事人心里的疙瘩,矛盾才能迎刃而解。

初心如磐践使命,奋楫笃行勇担当。面对荣誉,作为司法行政队伍年轻力量的欧教艳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只有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好”。

基层的人民调解工作琐碎繁杂,欧教艳始终奔走在调解一线,用自己的执着坚守与辛勤付出,践行着自己的诺言,诠释着新时代青年力量。(福建法治报记者陈钦祥 福州长安网记者洪华菁)

责任编辑:孙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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