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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谈长江“十年禁渔”:这是打破恶性循环的根本出路

发布日期:2021-12-08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邵海鹏  浏览次数:332
核心提示:“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曾经是长江禁捕前的恶性循环。如今,随着2021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暂定为期十年的禁捕,这样的状况正在被打破。11月19日,在中国渔业协会举办的“长江生态保护与渔业发展论坛”上,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称,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挖砂采石等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

“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曾经是长江禁捕前的恶性循环。如今,随着2021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暂定为期十年的禁捕,这样的状况正在被打破。

11月19日,在中国渔业协会举办的“长江生态保护与渔业发展论坛”上,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称,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挖砂采石等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水域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长江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已经到了“无鱼”等级。

评估与维持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健康重要标志之一是水生生物多样性,而水生生物中最关键的类群是鱼类。然而,当前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中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就已经达到92种。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是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一个长期谋划、逐步推动的过程。早在2006年,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就提出长江十年禁渔的建议。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随后,农业农村部将长江禁渔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2017年1月1日起,原农业部在长江唯一没有闸坝阻隔的一级支流—赤水河开始常年禁捕试点并获得成功。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完成了长江禁渔政策的顶层设计。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人社部完成了退捕方案设计,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2020年,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率先实行永久禁捕,核定的11.1万艘渔船、23.1万名渔民全面退捕。

2021年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暂定为期十年的禁捕。马毅认为,长江禁捕是为了渔民的长远利益考虑。长江渔业资源的恢复还将为养殖鱼类提供优质的种质资源,可以让更多人更好地、更长久地吃鱼。

为什么要一禁十年?

马毅解释说,一方面,长江最常见的鱼类,如青草鲢鳙“四大家鱼”,通常需要生长3~4年才能成熟,如果禁渔十年,这些鱼类可以完成2到3代的繁衍。这样,它们的种群数量有望显著增加,最终实现生物完整性指数有效改善。另一方面,整个长江生态系统恢复是个长期过程,十年禁渔为整个水生生物恢复创造条件,为保持长江流域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提供重要保障。

从2002年到2019年,中国就已先后在七大重点流域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实施分时段的禁渔期制度。长江禁渔是一个史无前例的伟大工程,其重大意义尚待系统梳理、深入挖掘和历史见证。

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看,马毅称,长江禁捕是加快提升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关键抓手,打赢十年禁渔持久战是检验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责任编辑: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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