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产业动态 » 正文

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发布日期:2023-12-2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邱海峰  浏览次数:117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乌兰计三村和昆驿社区成立兴农创艺草编工坊和包头市慕于草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50余名农村妇女、社区居民提供就业岗位,助力农牧民人均年收入增加约1.5万元、200余户村民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图为草编女工编制菜篮工艺品。李强 摄(人民视觉)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日前从农业农村部获悉,截至10月末,纳入全国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乌兰计三村和昆驿社区成立兴农创艺草编工坊和包头市慕于草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50余名农村妇女、社区居民提供就业岗位,助力农牧民人均年收入增加约1.5万元、200余户村民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图为草编女工编制菜篮工艺品。李强 摄(人民视觉)

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日前从农业农村部获悉,截至10月末,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近400万个,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221.6万家,组建联合社1.5万家。全国超过107万个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超过19.7亿亩次,服务小农户9100多万户。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农业农村部坚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大战略,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良好发展势头,质量效益稳步提高,服务带动效应持续增强。

稳粮保供作用凸显。目前,全国有种粮家庭农场176.5万个、种粮合作社54.2万家,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数的37.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种粮家庭农场场均种粮面积148.8亩,农民合作社社均拥有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面积460.1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促进技术集成组装应用和在地熟化推广,在稳粮扩油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务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生产经营,其中,88%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种养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从事生猪产业的分别有21.7万个、13.2万家,比上年增长17.1%和1.9%,从事农机植保服务业的数量持续增长,从事电子商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势头强劲。

经营服务水平提升。半数以上的家庭农场年经营收入在10万—50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净利润11.6万元。农民合作社年经营收入6309.2亿元,成员人均可获得盈余二次返还1460.4元。全国农民合作社成员中的普通农户占比95.5%,农民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年经营服务总值8773.5亿元,成员人均享受合作社统购统销服务1.5万元。

规范运营程度提高。全面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全国已有19.6万个家庭农场获得“一码通”赋码,以“一码定场”实现直接获客;开发推广“家庭农场随手记”免费记账软件,11.5万个家庭农场注册应用,规范财务收支和成本核算。全国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20.9万家、示范家庭农场达20.2万个。

指导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建成“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名录库”,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辅导员32258名,近三分之一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技员、乡土专家等构成,县乡级辅导员占比95%。(记者邱海峰)

责任编辑:左臻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