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政策方针 » 正文

科技类社团可受托开展科研失信案件学术调查

发布日期:2024-01-28  来源:新华社  作者:胡喆  浏览次数:109
核心提示: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科技类社会团体可接受委托组成专家组,开展科研失信案件的学术调查,对是否构成学术不端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近日,科技部、民政部、中国科协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促进科技类社会团体发挥学术自律自净作用专项行动的通知》,这是记者从中了解到的信息。通知还明确:“支持科技类社会团体参与科研活动行为规范、科研失信行为

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 “科技类社会团体可接受委托组成专家组,开展科研失信案件的学术调查,对是否构成学术不端作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

近日,科技部、民政部、中国科协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促进科技类社会团体发挥学术自律自净作用专项行动的通知》,这是记者从中了解到的信息。通知还明确:“支持科技类社会团体参与科研活动行为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制定等工作。”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出台以来,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实落地,不断完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开展专项整治,严肃处理违规失信行为。

学术自律自净要求科技界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纠错的风气,但仅靠科技工作者自发行动难以形成有效机制,也无法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此次开展的专项行动要求科技类社会团体在制定本领域科研活动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开展学术调查、制定学术评价规范、推进科研诚信教育和弘扬科学家精神等方面积极主动作为,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据介绍,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后续要将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状况,作为对科技类社会团体考核、评价、评估的重要内容,指导科技类社会团体修订相关制度,扎实落实专项行动举措。(记者胡喆)

责任编辑:齐贵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最新资讯
友情链接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