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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确定首批“十佳”农民合作社

发布日期:2018-08-06  浏览次数:1058
核心提示:从河北省农业厅获悉,近日,我省确定了全省首批十佳农民合作社和10个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首批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为晋州市金农龙农业种植服务合作社、兴隆县你我他山楂农民专业合作社、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忠伟蔬菜专业合作社、永清县鑫耕田果蔬专业合作社、滦县百信花生种植合作社、武强县牧兴养鸭合作
 
     从河北省农业厅获悉,近日,我省确定了全省首批“十佳”农民合作社和10个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
 
  首批河北省“十佳”农民合作社为晋州市金农龙农业种植服务合作社、兴隆县你我他山楂农民专业合作社、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忠伟蔬菜专业合作社、永清县鑫耕田果蔬专业合作社、滦县百信花生种植合作社、武强县牧兴养鸭合作社、沙河市金福临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宁晋县盛吉顺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磁县禾下土种植合作社、定州市永顺家禽养殖技术专业合作社。
 
  首批10个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为新乐市、石家庄市栾城区、平泉市、昌黎县、泊头市、肃宁县、衡水市冀州区、南和县、邯郸市肥乡区、鸡泽县。
 
  上述合作社经济实力较强,广泛推行标准化生产,有严格的生产技术操作规范,建立了完善的生产、包装、储藏、加工、运输、销售、服务等记录制度,实现了产品质量可追溯,销售渠道稳定畅通,年经营收入在300万元以上。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成效明显,合作社成员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产品统一销售率等均超过80%,新品种、新技术普及推广率高,带动农民增收作用突出,合作社成员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同行业非成员农户收入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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