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考量 迅速出台
“《条例》属于省级立法,是四川省历史上保障粮食安全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同时,《条例》在国家未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前提下,走在了全国前列。”王青年介绍,“《条例》涵盖了粮食从生产、储备到流通、应急保障,再到产业发展的全链条、整环节。”
《条例》的出台,有着四川的深思熟虑和多重考量。
在此之前,四川粮食行业仅有2007年实施的省政府规章《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仅对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内容作了规定,而且,规章在立法层级上低于地方性法规,使规范耕地撂荒、政策性粮食监管、粮食产业发展等缺乏必要法律手段;现有的粮食法规也都散见于《农业法》《土地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足以规范粮食行业各领域,难以适应粮食的新情况、新变化;四川粮食仍存在供求、结构、品质等方面的不足。
因而,为了切实保障四川粮食安全,出台一部较全面、涉及粮食生产各要素、可操作的粮食安全保障地方性法规,迫在眉睫。
据介绍,2019年,《条例(草案)》列入四川省政府立法计划,明确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起草单位。2021年3月26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地方性立法从调研、论证、专家评审到立项、制定、出台,需要较长时间;而《条例》从调研论证到制定出台只用了18个月。”王青年说,“这充分体现了四川省委、省政府对粮食安全的高度重视。”
“新解”粮食 亮点多多
《条例》包括总则、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质量监管、产业发展、应急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七十一条。
《条例》对粮食的定义有了“新解”。考虑到当前居民饮食结构已经发生改变,对食用植物油的质和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且根据“两区”划定,油菜等油料是四川重要农产品,《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食用植物油、油料的安全保障活动适用本条例”。
“《条例》干货满满,含金量很高。”王青年表示,“亮点体现在3个‘五’,即助农增收五项措施、产业发展五项举措、爱粮节粮五项规定;3个‘六’,即政策保障六项规定、生产经营者履行六项义务、违法追责新增六类行为;1个‘九’,即政府履行的九项主要职责。”
据介绍,《条例》立足四川省实际,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体现了浓郁的川味蜀性。《条例》处理好与上位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尤其是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充分体现新时代新特征,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粮食安全高水平保障的新需求、新期盼。(全媒体记者周金泉)
四川农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