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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龄农民工就业更多扶持与帮助

发布日期:2024-02-09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郑淋议  浏览次数:84
核心提示: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第21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其中,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备受关注,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龄农民工问题的高度重视。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舍“小家”为“大家”,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第21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其中,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备受关注,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龄农民工问题的高度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舍“小家”为“大家”,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背景下,第一代农民工逐渐退出劳动力市场。不过,多数大龄农民工仍是“退而不休”,只要身体条件允许,通常会继续务工。

我国大龄农民工群体庞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农民工平均年龄达42.3岁,比上年提高0.6岁。农民工老龄化现象较为严峻,40岁及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不到农民工总人数的一半,仅为47%,41岁及以上农民工占比高达53%,其中,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甚至达到29.2%,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而且,这一比重自2012年以来逐年上升。

尽管不少大龄农民工对于外出打工有很强的意愿和需求,但是由于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用工单位顾虑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大龄农民工就业变得愈加困难。

当前,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第一支柱,大龄农民工的就业权益牵动着千千万万个农村家庭,正因此,如何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2022年底,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工作,提出了收集适合大龄农民工的就业岗位、零工信息,尊重大龄农民工就业需要和企业用工需要,指导企业根据农民工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等举措。

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千方百计减少大龄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是有关部门努力的方向。

首先,要依法保障大龄农民工的就业权益。重点依据大龄农民工的健康状况与就业意愿、工作的劳动强度与危险系数、大龄农民工与工作的适配情况,尝试将就业的选择权交给市场,交给用工单位和就业人员,避免采取以年龄划线的“清退令”等绝对化、“一刀切”式的简单粗暴处理方式。

其次,要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培育适宜大龄农民工就业的产业和行业,逐步引导大龄农民工向后勤安保、家政服务、外包加工、清洁环卫等服务型产业转移。同时,可积极发展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大龄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传承和发扬传统手工艺、传统美食等乡村非遗文化。

此外,要积极构建大龄农民工全方位服务体系,做好大龄农民工职业健康体检、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介绍、就业意向登记、就业服务指导、社会保险购买等一条龙服务,靠前摸清大龄农民工的就业需求,靠前对接用工单位的用工需要,不断提高大龄农民工就业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责任编辑:刘伊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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