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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发布日期:2020-06-21  浏览次数:785
核心提示: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出过程: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加以强调。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提出过程: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加以强调。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基本内涵: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就是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意义作用:乡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乡村治理新体系,是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条件、路径选择和制度保障。对于推进乡村治理创新和转型,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满足国家治理的现实要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与利益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践要求: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抓乡促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要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建设法治乡村。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要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要建设平安乡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

 

——摘自《新时代党员干部学习关键词(2019版)》,党建读物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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